大邦研究 / 公司与商事法律

《“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发布:优化数据流通环境,提升数据供给水平,提高数据流通效率

2023年12月31日,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起草并公开印发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

国际贸易中最不能忽视的关键约定

许多中国做国际贸易的卖家喜欢各种钻研各种贸易术语,喜欢按贸易术语来判断自己的风险和责任;其实,比贸易属于更加关键的是争议解决条款。

红海供应链危机,贸易方如何应对相应法律风险

上个月开始,都是有关红海航线运费坐地起价的咨询,海运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归纳总结了一下,问题大致分为三类: 1、 巴以战争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可以拒绝履行合同? 2、船公司、货代到底有没有权利进行涨价? 3、作为贸易一方的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已经集港装船却被临时拉下,该如何维权?

“四个最严”时代下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企业提出了哪些合规要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12月7日发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3年第153号)。《规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58号)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公司法》将给企业运营带来哪些影响?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法》,并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司制企业是市场经济最为活跃的运营主体,作为规范这一运营主体的《公司法》的修改,又将给企业运营带来哪些影响呢?

股权投融资|不同轮次投资方对回购权顺位作出先后约定的司法效力及应对建议

通常而言,创业公司存在多轮融资安排,当公司发展态势良好时,后轮次投资方往往需以更高的估值获取公司的股权,相应的,后轮次投资方愿意承担的投资风险也更小。因此,在回购问题上,不少后轮投资方希望其享有的回购权顺位优先于前轮投资方,作为其重要的风险防范机制。

货代企业最不能忽略的5个法律风险

说到合同,物流货代行业普遍认识不足。签署合同前,企业应该仔细的检查合同条款,并与自己的操作、供应商确认业务条款均能按约进行操作。

大邦丨海关查验期间产生的货损由谁承担?

托运人委托航运公司从德国运输货物至中国,货物运至上海港后遇上海海关掏箱查验,期间下雨导致货损,那么问题来了; 海关查验期间产生的货损是由承运人承担吗?

大邦丨Sam Altman为何能去而复归?——关于科技企业创始人公司控制权的启示

近日,著名AI技术公司OpenAI的董事会 vs. CEO风波终于尘埃落定。

大邦丨以IPO为条件的回购条款,该停了

在国内PE/VC投资实践中,出于控制被投项目信息不对称风险、防范创始股东恶意违约、保障投资人安全退出等考虑,投资协议中设定对赌条件并约定在特定条件成立时,创始股东及目标公司有回购投资人持股义务的安排。这一做法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广泛采用,也得到了司法裁判的支持。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