慷他人之慨的证监会最新扶贫政策

《列子》记载,杨朱子曾说过这样一番话:“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关于这段文字的解读有很多,笔者的理解是,天下自有其运行的法则,本无需任何个体牺牲自我来改善,只要天下人各安其份,各得其所,天下自然大治,这便是“不利之利”。不管杨朱立场对不对,他说的都是损不损自己的“毫”,那么如果有人不安己所分,还以利天下之名损他人之毫呢?
2019-01-17 09:47:06

      《列子》记载,杨朱子曾说过这样一番话:“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关于这段文字的解读有很多,笔者的理解是,天下自有其运行的法则,本无需任何个体牺牲自我来改善,只要天下人各安其份,各得其所,天下自然大治,这便是“不利之利”。不管杨朱立场对不对,他说的都是损不损自己的“毫”,那么如果有人不安己所分,还以利天下之名损他人之毫呢?

        2016年9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核心内容是:

        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该项政策将惠及全国592个贫困县。

        一时之间,舆论哗然,说什么的都有。

         笔者也终究忍不住说两句。

          先说结论吧:我不相信以咱证监会的行政能力和政治地位能有什么深谋远虑,这就是项不过脑的政策,而已!

主要理由如下:


一、对在审企业不公平

      目前有800家左右的在会企业,证监会的审核力量本来已经超负荷,一群预审员,两大发审委马力全开,一年工作200天,一天审两家,也得两年才能审完,这还不算新申报的。现在来了一批需要“即报即审”的,不论是在一条通道上“插队”,还是单开一条通道分散原有的审核力量,对已经在会等了一两年的企业都是不公平的。


二、会存在双重标准

        “即报即审”企业适用的审核标准是否与非贫困地区一致?那些个多年来口耳相传却始终羞于落在纸面的“审核口径”还在不在?发审委否决企业尚且不需要理由,批准还需要理由么?对于贫困地区申报企业瑕疵的容忍是否会成为新的“审核口径”?毕竟,贫困地区好不容易报一家企业上来,你不识好歹地否了人家,刘组长脸上也过不去。可如此一来,刘组长在上交所会员大会上强调的“从严监管”呢?


三、出现了政策套利空间

      有分析说这实际上是一种“灭壳”,因为依据该项政策,贫困地区企业从申报到过会的速度可能要快于借壳重组的速度。所以借壳就没有意义了。笔者水平差,完全不能理解这种逻辑。在笔者看来,这最多只能让贫困地区本来想要借壳的不借壳了,要是一家非贫困地区企业想要最快速度完成发行上市,该借的壳还是得借,要是条件允许,更会找贫困地区的企业借通道,这哪是“灭壳”,分明是“造壳”。这种政策套利空间,没人去钻才是咄咄怪事。


四、会隐藏大量潜在纠纷

       也有“专业人士”指出,要借贫困地区企业的壳没这么容易,因为IPO要求企业实际控制人一定期限内不发生变化、董监高一定期限内不发生重大变化(主板、中小板三年,创业板两年)。生性悲观的巨蟹座笔者却认为,这才是最大的问题,试问如果一家企业急着发行上市,想借贫困地区企业的通道,面对实际控制人三年无变化,董监高三年无重大变化的限制,他们会签“抽屉协议”么?到时候,上市公司,面子上是一套班子,骨子里是另一套班子,从股权到治理结构都与披露截然不同,还得在上市之日起的一长段时间内慢慢转慢慢变,期间出现或有纠纷的风险可见一斑。任何一种逼人造假甚至鼓励人造假的法,都是“恶法”。


五、“审过即发”?

       最后,什么叫“审过即发”?证监会2014年2月1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已“放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至12个月”,即,取得发行批文的企业可以在12个月内依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这是企业的自主权,不能因为走了绿色通道就加以剥夺。又或者,证监会认为,贫困地区企业水平不高,不知道怎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需要有司帮忙,而有司看来,发行应该越快越好,迟则生变?

       更何况,这种做法真能扶贫么?也许还真的可以,无论人家借不借贫困县的通道,都得有大量的税交在当地是一定的。这种财政收入的增长可能会直接使大量的贫困县成功达到“摘帽”标准,然后很快失去利用价值,大家会转战下一个,直到刘组长凭一己之力帮助500多个贫困县脱贫为止。到时候,中华大地,就再也没有贫困县了,四十年前的9月9日,毛主席临终前都没做到的事,刘组长在四十年后的9月9日用一条政策做到了。

       可能么?当然不!

       贫困县无需任何招商引资政策,仅一顶“贫困”的帽子便能“筑巢引凤”,收入不断翻番,换做任何人都不会愿意轻易摘帽的。而笔者无法理解的是,这种政策驱动的经济增长对当地真的是有益的么?三年之内注册地不变,那么三年之后呢?

       原以为,即便是在中国,资本市场也应有其专业性,可我们错了。原本应当走市场化道路的资本市场,却在政策化的道路上头也不回地一路狂奔。不走市场化道路的资本市场,既已不是市场,也终究会赶跑真正的资本。在注册制无望,核准制一如既往的今天,证监会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审核通道便是最好的资源,可以用它来“扶贫”,比捐钱捐物都好使。只不过我捐一卡车方便面,哪怕让红十字会经手,最后好歹也能有个一两包落到老百姓手上。你这种扶贫,还不如规定马路上扶老太太被讹的人都能中新股来得实惠。

       排队企业堰塞湖,多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缺乏衔接,新股发行体制存在重大缺陷,资本市场发展陷入恶性循环,这么多的事你扔在那,去扶贫。

       证监会没有安己所分,却在慷他人之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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