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期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案件,判定被告深圳市蜀黍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图解电影”的方式传播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连续图集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判决在侵权主体的认定、合理使用排除方面的颇具亮点,引起了一定的关注。但是,该判决对侵权行为所涉作品类型的认定,以及因此导致的原告资格的认定却值得进一步讨论。长期从事著作权领域法律服务的倪挺刚律师在本期文章中对该案判决进行了简要的评述。
2019-09-03 10: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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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电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案判决简评

(by 倪挺刚)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案件,判定被告通过“图解电影”的方式传播电视剧图集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判决在侵权主体的认定、合理使用排除方面的说理条理清晰、无可指摘,但是,判决对侵权行为所涉的作品类型的认定,,以及由此导致的原告资格的问题却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值得议论一番。……[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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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条款的公示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by 仇如愚)

2019年4月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19)苏民再62号判决,为旷日持久的“扬锻股份案”案划上句号,认可了投资者与标的公司约定回购条款的效力。“扬锻股份案”再审判决触发了一个问题,即,在带有对赌条款的投资协议签署与履行的过程中,标的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边界究竟在哪里?或者说,标的公司在对赌条款中承担怎样的责任,才属于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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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发(2019)15号

发布日期:2019年7月27日

根据《通知》的精神,新片区将建立比较成熟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体系,包括:允许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设立业务机构开展仲裁业务;建立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在全面实施综合保税区政策的基础上,取消不必要的贸易监管、许可和程序要求;研究开展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功能试点,探索新片区内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对境内制造船舶在“中国洋山港”登记从事国际运输的,视同出口,给予出口退税;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来源:国务院网站)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8/06/content_5419154.htm


2.《关于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5号

发布日期:2019年7月24日

实施日期:2019年7月30日

根据改公告,自2019年7月30日起,对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范围的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增资项目,下同),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除相关《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免征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2480148/2550959/index.html


3.《关于发布<2019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19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的公告》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15号

发布日期:2019年7月9日

实施日期:2019年7月9日

《通关须知》包括展览品审批和准入、进境物资申报、展览品查验与放行、展中监管、展览品处置等内容。《便利措施》包括办展方统一提供税款担保、延长 ATA 单证册项下展览品暂时进境期限、简化展品出境手续,经海关注册登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 型)(以下简称“区域中心”)内企业,可以将保税货物提交担保后运至区域中心外进口博览会常年展示馆进行展示和销售的经营活动等。(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536947/index.html


4.《境外证券期货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证监会

发布文号:证监会令第157号

发布日期:2019年7月25日

实施日期:2019年7月25日

《办法》共六章十八条,明确代表处活动范围为“从事联络、调研等非营利性活动”;市场介绍业务由事前批准改为事后报告,并新增负面清单,包括不得涉及具体产品,不得介绍开户、交易方式、交易费用等具有交易导向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相关禁止事项,主要包括代表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法人或者自然人签订可能给代表处或者其境外交易所带来收入的协议或者合同,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不得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交易直接接入服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活动。(来源:证监会网站)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1907/t20190726_359859.htm


5.《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1号

发布日期:2019年6月21日

施行日期:2019年6月21日

此次修改内容包括:删除“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许可”、“外商投资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审批”相关条款,对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条款进行修订等。(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http://xxgk.mot.gov.cn/jigou/fgs/201907/t20190708_3222405.html


6.《关于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等13部门

发布文号:发改财金〔2019〕1104号

发布日期:2019年6月22日

《通知》明确要研究个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来源:发改委网站)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907/t20190716_941615.html


本期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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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提供:孙斐然 律师

图片说明:乌苏特雅丹,摄于2019年3月,青海。